他们生来就不相配,因此才最相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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柏暮天无疑很满意自己的作品,他未曾想过自己的处女作,也许可能是收官作了。《烈焰》大约是自己此生创作的巅峰了。
左前方的灯光从一侧照向林骄阳的肩胛骨,那灯光不强也不弱,正不偏不倚地投影在这玫瑰上。
人体不是平面,自然会有明暗。此时投落在肩胛骨,阴影也甘为陪衬,装饰着那朵玫瑰。
它的花柄恰好落在在明暗交界线上,花托则是纹在肩胛骨凸起处。
灯光照下来的时候,凸起处下方有一道浅浅的阴影,像是这朵玫瑰攀附在肩胛骨上。
粉黛修饰皮相,光影修饰骨相。美人在骨不在皮,恰到好处的光影和氛围,为那朵玫瑰增添了几分灵动跃然,不像纹上去的,倒像是从林骄阳尾椎骨里生长出来的。
玫瑰早已长成娇人的模样,近在眼前,诱人采撷。
柏暮天鬼使神差地把手贴了上去,想碰一碰这玫瑰,触到林骄阳光洁白腻的肌肤,大约是因为疼痛,上面竟然出了一层薄薄的汗。
倏然,柏暮天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他曾经够想过千百种与林骄阳共进晚餐的场景其中就包括烛光晚餐,虽然这个方案最终被他否决了,但仓库里仍然存放着几根蜡烛,其中就不乏粗长的红烛。
多巧,这蜡烛与玫瑰花瓣,竟是同一种颜色。
红烛寓意也好,多用于奉神拜佛,乔迁新居,洞房花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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