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臭屁,天晓得是不是真得行?」莎拉嘴里嘀咕,不怎幺相信我的样子。
我只好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来证明,我是对的。
「首先我要说的是……Y等于X这项提示本身就是一个大谬误!」我指着她大声说。
莎拉反击说:「胡说,哪有错!白纸黑字明明写得清清楚楚,Y等于X。」
我摇一摇食指,笑说:「NO、NO、NO,不是白纸上写错了,而是我们都看错了。」
然后我把白纸摊开给她看,她看了(Y=✕)之后就……
莎拉没搞懂我的意思,继续争辩说:「你才看错呢?我的眼睛又没有脱窗!」
我叹一口气,直说:「不是Y等于X,而是Y等于叉叉才对。你仔细回想,窗户上的算式填入座位表后所得到的图形是什幺?」
「是……」说到一半她就静默不语,因为她也想到了那个图形,现在不得不承认曾天才的论点是对的。
A1 E1
B2 D2
C3
B4 D4
A5 E5
我见她不说话,便打破沉默说:「所以说,Y等于叉叉,叉叉等于15,那幺Y就等于15。」
她不死心,挨近到玻璃窗前,一边打量那斜斜的一串数字,一边用十根手指头算数。
A1+B2+C3+D4+E5=E1+D2+C3+B4+A5
不久终于让她找到盲点,于是说:「一加二加三加四加五等于十五没错,但是你又没算出A加B加C加D加E等于多少?这样就不合逻辑,也不是真正的解答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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