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来拿我的风筝,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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伦敦时间早上六点,博涅斯已经坐在水仙丛边的桌子上吃上了早餐,几十年如一日的一片面包一个煎蛋一杯咖啡。有时候人活的太久了就是这点不好,日子机械而重复,缺少辨识度。作者分为清晨型和午夜型,前者享受冰凉的雾包裹初生的朝阳,愿意将自己的思绪交给啁啾的燕雀啜饮清晨的朝露,后者深爱浓稠的黑夜,最爱打开木质的窗柩点燃细长的香烟,放纵香烟去挑拨窗前挺拔清俊的苹果树,按照基督教的说法,人类文明就起源于苹果。
博涅斯很明显是前者,他身着白色的睡袍,放下刀叉赤足走进油橄榄与月桂之林,地面有杂草与枯枝,但是博涅斯毫不在意。他闭着眼睛用手抚过树干,每走一步就掠过一个树,“油橄榄、油橄榄、月桂……月桂……”博涅斯轻轻默念,油橄榄的树皮密被银灰色,月桂树皮有纵向细条纹,博涅斯可以很轻松的分辨。
林间的雾还不曾散去,一袭白袍的博涅斯闭眼漫步在其中,传说凡人不能直视神明的双眼。太阳已经完全升起,金色的阳光穿过密密匝匝的树冠落在博涅斯身上,林间的小鸟全部安静了,在英国剑桥郡,有一座小小的庄园,里面有一片油橄榄与月桂之林,在太阳升起的、晨雾未散之际,会有一个白袍青年赤足漫步其间,这时微风会静止百鸟会静默。而这里就像伊斯莫里神山掉落在人间的一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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