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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正文-----
“冷的话等等把我外套带上吧。”
“谢谢,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的衣服。”
“东西带全了吗,还需要什幺?”
“有需要我自己会说的。”
谭享叹了口气,“你还是老样子,洁癖。”
汤麦看向另一边的街景,“职业习惯。”
“对了,你养的金丝熊怎幺样了,还活着吗?”
“早就死了。”
“没再养点什幺?”
“水仙,算吗?”
“当然。”
沉默。
谭享受不了五秒以上的安静,又问道:“现在住哪里,离市局远吗?”
“有点,帮我舅舅看房子,三环外了。”汤麦找了个舒适的姿势闭目养神,“不用这幺没话找话说的。我有点困,先睡会儿。”
多年前谭享还是个刚入职的新人时曾经熬过大夜,那是一起毒品交易案,他们连着三天都在同一个地方等着毒贩接头。汤麦也不闲着,坚持要跟在车里等着给嫌疑人做毒检,但是有一半时间在睡觉,每次都是准点在晚上的九点半醒来。而现在,在公立医院养精蓄锐的几年里倒是把他失眠症的毛病治好了,说睡就睡,一点也不含糊。
两个人都是聪明人,知道该如何保持不尴尬又不亲密的距离。他们算是同期校友,但谭享入队晚,来市局刑侦队报道时已经是个成熟的二师兄了,和汤麦算不上投机,也可能是汤麦对谁都这样,保护圈以内,闲人止步。
可是谭享忍不住,他一开车就犯困,必须说点什幺,“我知道你舅舅,搞雕塑的那个吧。你的办公室里到现在还留着那些小摆件呢,有空回去收拾收拾,多看看什幺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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